一、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类校考颁发合格证的比例要求“招生计划数与校考合格证的比例不得超过1:4”和根据我校各专业广东省省内、省外招生计划数,确定各专业广东省省内、省外各一条合格分数线,如下表:
序号 |
专业 |
广东省省内 |
广东省省外 |
1 |
播音与主持艺术(普) |
74.00分 |
78.17分 |
2 |
播音与主持艺术(粤) |
78.30分 |
无 |
3 |
表演(时尚表演) |
77.90分 |
86.67分 |
4 |
表演(武术表演) |
60.00分 |
69.30分 |
5 |
舞蹈表演(现代舞) |
82.67分 |
79.00分 |
6 |
舞蹈表演(健美操) |
80.33分 |
88.33分 |
7 |
舞蹈表演(啦啦操) |
77.67分 |
86.67分 |
8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72.00分 |
79.83分 |
9 |
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 |
70.33分 |
88.00分 |
10 |
舞蹈学(舞蹈教育) |
82.00分 |
81.00分 |
二、为了能完成招生计划和保证招生质量,各省各专业如在分数线上合格证不足额的,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齐(若有同分考生,按该省招办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确定的保底分数线:(武术表演专业60.00分、其他专业70.00分)。
三、考生查询合格情况,请登录http://210.21.91.94查询。
四、咨询电话:020-3802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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