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7年江苏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2017年报名参加苏州大学组织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江苏考生,专业成绩达到312分及以上,我院认定专业合格。现将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2017年5月4日—5月10日。如对被公示人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以实名方式向我院党委纪检委员和招生就业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合格资格,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合格证书将于六月中旬通过邮政EMS寄出,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专业合格考生如后期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规定分数线,即可在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批次报考我院。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和相应批次正确填报。
联系方式: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电话0512-66555731 招生就业处:电话0512-66551901、666551906(传真)
特此公示。
附件:2017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江苏省校考合格考生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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