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省招生计划尚未下达至我校,因此经我校研究决定:暂缓判定校考成绩合格状态,考生的合格状态查询时间将后续公布。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
复查程序及规定:
省外艺术类专业成绩在我校网站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对成绩进行复查:
1.复查程序及规定 (1)考生申请复查成绩时,须由本人(下载申请表链接:点击进入)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所查考试科目及联系电话,并附《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考生本人发送传真(0816-6357996)至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结果,经招生办公室和学校纪检部门审核后,通知考生本人。 (2)经核查确有问题的,由经办人写出复查报告,学校招生办公室确认后予以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此项工作限三天内完成)
2.复查范围 考生只限在接到分数通知后,复核成绩是否存在漏评、漏阅、登分错,不重新评卷。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考生不得查阅答卷。按照规定,复核结果只提供所复核学科的总分。
3.复查时间 4月28日前可以接受复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以上内容所有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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