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成绩时间:2016年4月15日-6月30日,届时查询窗口将关闭。成绩公示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
我校不寄发合格证书,合格考生可自行打印,打印合格证仅作为报考我校相关专业资格证明。
成绩公布之日起7日内为公示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考生如有疑义,须在公示期内将个人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情况说明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校。
1.材料传真至0515-88233059;2.通过邮政EMS方式(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材料寄至盐城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邮编:224007)。
公示期满,我校将各专业合格考生数据上报相关省招生办(考试院),以相关省招生办(考试院)审核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
1.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无法查询成绩。2.欢迎取得我校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我校将择优录取。3.根据规定,我校按照招生计划1:4比例发放合格证。取得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合格证同时也取得音乐表演专业合格证,取得音乐表演合格证同时也取得音乐学(师范)专业合格证;取得美术学(师范)专业合格证同时也取得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合格证,取得环境设计专业合格证同时也取得美术学(师范)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合格证,取得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合格证同时也取得美术学(师范)和环境设计专业合格证。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