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排名按分专业、分省独立排名(非全国排名);按省考试院要求,广东省艺术类按广东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即广东省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比例为各专业广东计划总数的4倍以内);各专业招生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术科合格通知单打印开放时间4月下旬左右,成绩以此为准,不再邮寄成绩合格通知单。
4.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深圳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分数复核申请表.doc(点击下载),于2016年4月5日前EMS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仅接收EMS)到我办,我办核查后会将结果于4月10日前在本科招生网公布。 复核范围为考生成绩登记、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宽严。逾期不予受理。
EMS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A座413室 邮编:518060 收件人:深圳大学招生办 联系电话:0755-2653 6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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