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现场确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由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原件;③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19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下午至20日,具体复试安排详见我校考试中心报到现场公告,我校可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考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922184166,电子邮件:kszx@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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