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为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13日。公示期间,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来访、电话五种方式反映问题,学校将及时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我们会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同时希望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并且最好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寄给我们。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公示后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名单,学校将于4月13日后按照各省文件要求上报各省招办备案,合格考生在4月15日至5月30日自行在网上打印合格证。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66469(08:00-11:30,15:00-17:30)、66260171(传真) 电子信箱:66266469@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学校纪检电话:0898-66279093(08:00-11:30,15:00-17:30),电子信箱:jiwei@hai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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