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世纪之交全国高校管理体制的调整,一批实力较强、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校划归教育部管理,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总数为75所。建国以来国家历次所确定的重点大学多为目前教育部的直属高校。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75所)
北京市(24所):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华北电力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上海市(8所):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江苏省(7所):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大学
湖北省(7所):
武汉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陕西省(5所):
长安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省(4所):
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山东省(3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吉林省(2所):
吉林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广东省(2所):
中山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辽宁省(2所):
东北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天津市(2所):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湖南省(2所):
中南大学 湖南大学
重庆市(2所):
重庆大学 西南大学
黑龙江(1所):
东北林业大学
安徽省(1所):
合肥工业大学
浙江省(1所):
浙江大学
甘肃省(1所):
兰州大学
福建省(1所):
厦门大学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2所)
福建省(1所):华侨大学
广东省(1所):暨南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高等学校(7所)
北京市(2所):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黑龙江(2所):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陕西省(1所):西北工业大学
中央军事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2所)
北京市(1所):国防大学
长沙市(1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6所)
北京市(1所):中央民族大学
湖北省(1所):中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1所):西南民族大学
甘肃省(1所):西北民族大学
宁夏区(1所):北方民族大学
辽宁省(1所):大连民族学院
公安部直属高等学校(5所)
北京市(1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辽宁省(1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河北省(1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河南省(1所):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1所):公安海警学院
中国科学院直属高等学校(1所)
安徽省(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交通运输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
辽宁省(1所):大连海事大学
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
北京市(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外交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外交学院
司法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河北省(1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卫生部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北京体育大学
中共中央办公厅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直属高等学校(1所)北京市(1所):中华女子学院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直属高等学校(3所)
天津市(1所):中国民航大学
四川省(1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广东省(1所):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河北省(1所):华北科技学院
中国地震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河北省(1所):防灾科技学院
中国海关总署直属高等学校(1所)上海市(1所):上海海关学院
国家林业局直属高等学校(1所)江苏省(1所):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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