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大学2015年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4月30日—5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或招生就业处反映,邮箱:nic8401@scu.edu.cn;联系电话:028-85404020(监察处)、028-85405563(招生就业处)。
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报送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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