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
分数1 |
分数2 |
分数3 |
分数4 |
分数5 |
分数6 |
美术与设计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素描 | 色彩 | ||||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 | 主项 | 副项 | ||||
音乐表演(云南) | 主科 | 视唱练耳 | ||||
艺术教育 | 声乐 | 器乐 | 舞蹈 | 素描 | ||
舞蹈学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 | 身体条件素质 | 自选作品 | 即兴表演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创作笔试 | 听音记谱笔试 | 器乐演奏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报新闻稿件 | 新闻稿件评论 | ||||
动画 | 命题创作 | 色彩 | ||||
美术学(画与书法方向) | 作品临摹 | 书法创作 |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 基本形态 | 基本能力 | 自选组合 | 抽选组合 |
温馨提示:
1.考生进入成绩查询界面后,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身份证号中含“X”字母的请大写输入。
2. 查询结果中的“是否合格”一栏中信息为“1”表示“合格”,“0”表示“不合格”。
3.合格线以各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为准,目前公布的合格线仅供参考。
4.2013年起,我校不再邮寄纸质专业合格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生源省份备案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ynnu.edu.cn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界面自行打印专业合格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5.凡获得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外省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四个专业。河北、山西、湖南三省获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其他省份获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凡获得我校舞蹈学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外省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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