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统考本科、高职高专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以及非美术类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校际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美术类统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于2013年12月底向社会公布,非美术类本科和高职高专校际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将与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划定公布。
2、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或联考办公室所在高校网站上查询统(联)考成绩,统(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统(联)考合格,不单独给考生发放统(联)考合格证。
3、所有高校(包括教育部批准实行自划线的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应在湖北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中发放专业合格证。只有统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4、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在鄂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5、高校于2014年4月上旬将本校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通过WEB信息平台(具体办法另文通知)报送省招办,报送艺术合格信息中的类别划分美术类、非美术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要与招生计划一致。省招办于6月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校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合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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