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专业 |
分数1 |
分数2 |
分数3 |
分数4 |
分数5 |
分数6 |
美术与设计学类(含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素描 |
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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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 |
主项 |
副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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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云南) |
主科 |
视唱练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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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
声乐 |
器乐 |
舞蹈 |
素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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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 |
身体条件素质 |
自选作品 |
即兴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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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音乐创作笔试 |
听音记谱笔试 |
器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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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
播报新闻稿件 |
新闻稿件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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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命题创作 |
色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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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画与书法方向) |
作品临摹 |
书法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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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
基本形态 |
基本能力 |
自选组合 |
抽选组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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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考生进入成绩查询界面后,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身份证号中含“X”字母的请大写输入。
2. 查询结果中的“是否合格”一栏中信息为“1”表示“合格”,“0”表示“不合格”。
3.合格线以各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为准,目前公布的合格线仅供参考。
4.2013年起,我校不再邮寄纸质专业合格证。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生源省份备案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成绩查询系统, 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查询界面自行打印专业合格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告。
5.凡获得我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外省考生,可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四个专业。河北、山西、湖南三省获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其他省份获得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凡获得我校舞蹈学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外省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两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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